图书介绍

孙中山全集续编 第4卷 1923.12-1924.7pdf电子书版本下载

孙中山全集续编  第4卷  1923.12-1924.7
  • 孙中山著;林家有,周兴樑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华书局
  • ISBN:9787101121827
  • 出版时间:2017
  • 标注页数:530页
  • 文件大小:41MB
  • 文件页数:571页
  • 主题词:孙中山(1866-1925)-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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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发给程潜公费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1

派朱和中查办兵工厂员司事宜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1

在兵工厂宴会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1

致杨希闵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2

批邓泽如等抨击中国共产党密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2

与外交团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7

与英国《字林西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7

附一:同题异文 9

附二:同题异文 10

与伍某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11

与华北《英文日报》主笔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11

给徐天琛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12

撤销官产处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12

致列宁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13

任命范熙绩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13

关于广东国立高等师范学校经费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14

指定四川省军费的训令二件(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14

为叶瑞烘题颁(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15

任命何家猷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七日前) 15

与余伯良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16

给傅秉常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16

指派滇军湘军分别防守西江北江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17

给陈树人的手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17

通令各军禁运私盐(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18

饬各军关怀兵士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18

为华侨陆运怀题颁匾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19

为寿妇杨欧氏题颁(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19

饬市政厅长筹垫煤价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19

饬各军交还盐船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20

致真密孙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20

附:伍朝枢照会 20

致杨希闵等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21

致许崇智樊钟秀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22

致谭延闿鲁涤平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22

致刘震寰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23

对广州国民大会请愿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23

附一:同题异文 24

附二:同题异文 25

给兵工厂长的手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25

给林翔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26

致美国国民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26

为蒋介石母慈庵题匾二件(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27

给广州税务司的照会(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28

给广州领事团的照会(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28

复天津银行公会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29

关于海关问题的宣言(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29

嘉奖滇湘联军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30

勉励各军政同志勤于治军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31

致粤海关税务司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32

致美国国务卿许斯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中旬) 32

给刘纪文手谕(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中旬) 33

在岭南大学与外籍教授和学生座谈会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3

提交香港总督的宣言(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4

致英国工党领袖麦当路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5

关于关税余款问题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6

给虎门各炮台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7

致范石生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7

准赵士养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7

准崔炽黄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8

致英国工党领袖麦多那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8

就截留关余向港督宣言(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9

给谭延闿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9

致全国学生联合总会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40

与日本驻广州领事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40

与李福林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41

准韦增复辞职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41

饬补足刘玉山所部给养费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42

致学生联合总会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42

任命李衡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43

在大本营会议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43

给廖仲恺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下旬) 44

与美国格罗弗·克拉克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 44

与黄季陆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 45

批肖湘名片(一九二三年十二月) 46

为王羲之手迹题词(一九二三年十二月) 46

发扬民治说帖(一九二三年) 46

与刘成禺的谈话(一九二三年) 48

电令长洲要塞司令(一九二三年) 49

批田桓呈(一九二三年) 49

批第七军第二师第四旅强占医院布告(一九二三年) 50

附:原布告 50

题赠邓演达联(一九二三年) 50

为杨仙逸题词(一九二三年) 51

题叶见元匾额(一九二三年) 51

批程璧金名片(一九二三年) 51

任命卢焘职务令(一九二三年) 52

任命格德林职务令(一九二三年) 52

着分兵攻取赣南手谕(一九二三年) 52

批大本营兵站总监部函(一九二三年) 53

批东路讨贼军第三军军司令部函(一九二三年) 53

批某司令部来函(一九二三年) 53

为《复旦年刊》题词(一九二三年) 53

为刘殿生寿诞题词(一九二三年) 54

为华侨青年会创立题词(一九二三年) 54

为浦在廷食品罐头公司题词(一九二三年) 54

为双轮牙刷公司三周年题词(一九二三年) 55

为庾恩荣题匾(一九二三年前后) 55

为佐佐木到一题词(一九二三年前后) 55

为陈永惠故里题签(一九二三年前后) 56

为观音山之役将士颁奖时的讲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一日) 56

颁给陈龙韬奖章执照(一九二四年一月一日) 57

致古应芬函(一九二四年一月二日) 57

委派林国英职务状(一九二四年一月二日) 58

复陈耀垣函(一九二四年一月三日) 5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三日) 5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三日) 59

任命林凤游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三日) 60

免去蔡成章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三日) 60

任命赵士觐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四日) 60

致汪精卫廖仲恺电(一九二四年一月五日) 61

与舒尔曼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六日) 61

附:同题异译 63

致国民党北京支部电(一九二四年一月六日) 64

指定各省市的国民党“一大”代表名单(一九二四年一月六日) 64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七日) 65

对大本营参谋处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一月八日前) 66

给许崇智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八日) 66

任命陈光逵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八日) 67

给路孝忱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九日) 68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日) 68

谕交财政委员会照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日) 68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日) 69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一月十日) 69

给张开儒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日) 70

与宋庆龄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上旬) 70

附:同题异文 71

给各军官长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71

给范石生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72

批饶宝书等呈(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73

在广东高等师范学校的演说(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74

给蒋光亮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79

在广州警团联欢大会上的演说(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79

给廖仲恺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81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81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决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82

谕交财政委员会酌夺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82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83

批谭平山等呈(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83

与鲍罗廷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84

命暂缓筹备建国政府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86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86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87

任免朱世贵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87

委任覃超曾彦职务状(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87

致宋庆龄电(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88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88

谕交财政委员会公决令(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89

为黄赵氏题词(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89

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89

附一:同题异文 93

附二:同题异文 95

在成立大会主席团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96

附:同题异文 97

中国之现状及国民党改组的必要(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97

在组织大会宣言审查委员会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99

附:同题异文 100

对于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100

附:同题异文 103

在主持大会通过国民党“一大”会议两规则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104

与张国焘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105

致张国焘函(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106

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决议案(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106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规则(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107

与蒋介石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中旬) 109

与林伯歧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中旬) 110

对黄右公等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一月中旬) 111

给陈策的电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中旬) 111

派林伯歧任职状(一九二四年一月中旬) 112

关于民生主义问题的说明(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112

在主持大会审查国民党“一大”宣言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113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114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114

关于海关问题的决议案(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115

关于纪律问题的决议案(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116

在指定宣传问题审查委员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18

在主持大会通过国民党“一大”宣言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19

对国民党“一大”宣言旨趣的说明(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20

附:同题异文 121

与鲍罗廷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22

附:同题异文 125

复叶恭绰电(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28

对黄桓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2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2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29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30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30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30

国民党“一大”慰勉讨贼各军将士电(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131

派汪精卫代向大会提出补遗案手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132

附:说明 132

委派蒋介石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133

获悉列宁逝世后的讲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33

附一:同题异文 135

附二:同题异文 136

在主持大会通过哀悼列宁唁电案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36

附:同题异文 137

对改党之总理制为中央委员会制的说明(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38

致加拉罕转苏联政府唁电(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38

对大本营秘书处的口谕(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3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39

给大本营军政部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40

谕交财政委员会酌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40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41

谕交财政委员会酌办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41

致朱培德函(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141

给韦玉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142

任命陈策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143

为杭辛斋题挽词(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143

与克拉克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143

致麦克唐纳电(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6

致浙江国民党同志电(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7

给蒋介石等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8

给财政委员会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8

给大本营军政部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9

谕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9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149

与黄季陆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150

教养安置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遗族案(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152

在上海香港广州设立海外同志招待所案(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153

与某人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前) 153

对删去“一大”宣言中反帝政纲事之愤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间) 154

在主持大会讨论《依法连署提案》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154

附:同题异文 156

提出国民党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名单(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159

在大会确定中央候补监察委员人选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159

在主持大会选举中央执监委员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160

在主持大会通过建筑陆皓东纪念堂案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162

在主持大会通过抚恤严月笙案时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162

致海外国民党同志电(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163

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词(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164

附:同题异文 165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165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165

给广东沙田清理处许处长的手令(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166

委任周潜职务状(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166

与黄昌谷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下旬) 167

与黄季陆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下旬) 167

与邹鲁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下旬) 168

提出预算委员会名单(一九二四年一月下旬) 169

与邹鲁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下旬) 169

对邹鲁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一月下旬) 170

与邹鲁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底) 170

昭告建国政府之任务文(一九二四年一月) 172

与邹鲁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 175

与某党员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一月) 175

致德国外交部函(一九二四年一月) 176

给各军长官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一日) 177

委任王柏龄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一日) 17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日) 17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日) 17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日) 179

任命刘毅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日) 179

关于统一财政的通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三日) 179

任命蒋介石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三日) 180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180

给郑洪年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181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181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办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182

谕交财政委员会筹办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182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182

批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八日) 183

与施滉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九日) 183

在大本营统一财政会议结束后之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九日) 190

与王恒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十日) 190

与鲍罗廷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上旬) 191

与胡汉民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上旬) 192

与邹鲁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上旬) 193

对孙科梅光培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二月上旬) 194

对谭延闿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19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195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195

给大本营军政部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195

批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196

关于设立筹饷总局之通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196

在大本营统一财政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五日) 197

给大本营秘书处的手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五日) 197

对冯自由等的训斥(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198

附:同题异文 198

复齐契林函(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198

致许崇智电(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200

任命蒋尊簋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200

在大本营军事会议上的训话(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201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启事(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201

附:同题异文 201

与某外国人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202

给郑洪年等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202

在大本营军事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203

进军东江讨陈的作战方案(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203

对杨希闵谭延闿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二月中旬) 204

给蒋尊簋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204

给赵士觐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205

任命林镜台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205

对开赴东江湘军将士的慰勉词(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205

委派廖仲恺代职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206

批蒋介石辞呈(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206

追祭列宁文(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207

批童理璋函(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207

祭列宁挽幛(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208

给邓演达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208

给各军官长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208

在大本营财政会议上的发言(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209

对林俊廷输诚的意见(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209

给程潜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210

给张国桢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210

给伍朝枢吴铁城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211

给滇军各将领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1

给许崇智谭延闿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3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3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3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4

任命马晓军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14

给大本营军政部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215

批程潜呈(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215

为杨朱氏题词(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216

与刘成禺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下旬) 216

各省区国民党党务进行之计划(一九二四年二月下旬) 217

与松岛宗卫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二月) 217

致范石生函(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218

复张作霖电(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219

给许崇智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219

委派叶楚伧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220

为彭才德夫妇题词(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220

与刘成禺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三月二日) 220

致国民党党员函(一九二四年三月二日) 222

批刘栽甫呈(一九二四年三月三日) 222

给范石生等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三日) 224

给财政委员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4

谕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5

谕交财政委员会酌拨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5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5

谕交财政委员会筹给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6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6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7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7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7

委任李烈钧高凤桂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六日) 228

给各军长官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八日) 228

批杨西岩呈(一九二四年三月八日) 229

与洪兆麟代表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三月九日) 229

致安剑平电(一九二四年三月十日) 229

给李济深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日) 230

命高凤桂暂代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日) 230

对陈天太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上旬) 231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上旬) 231

特任许崇智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上旬) 231

附:同题异文 232

为《孤星》旬刊题名(一九二四年三月上旬) 232

给马超俊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232

给各军长官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233

派任覃振职务手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233

与日本东方通讯社驻广州记者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4

致东江前线各军长电(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6

附:同题异文 23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7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7

谕交财政委员会速办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8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议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8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议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8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议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39

给大本营秘书处的批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239

批杨希闵呈(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240

在广东高师礼堂的演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240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通告第二十四号(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241

命开除黄大汉等党籍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243

复叶恭绰电(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244

对邓泽如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244

与郑芷沅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前) 245

与陈兴汉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5

给陆海军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7

给财政委员会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7

给财政委员会的批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8

谕交财政委员会先办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8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8

饬大本营参谋处转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9

饬大本营秘书处转交财政委员会议决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9

饬大本营秘书处转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49

派任欧阳豪职务手令(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50

批石托勒敦函(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50

委任王用宾职务状(一九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250

为王开清题词(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251

派陈友仁代答《士蔑西报》记者问(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251

附:同题异文 253

给程潜及各军官长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254

准任黄乐诚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255

给汪精卫的电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中旬) 255

对林若时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三月中旬) 256

给广东财政厅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256

与邓演达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256

给臧致平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257

为邓铿补题挽词(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257

给粤军总司令部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258

核定各军饷额并饬分担拨付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前) 258

勖勉滇军第二师官兵训词(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59

致郑洪年函(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0

致财政委员会函(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0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1

谕奖犒闽南各民军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1

给许崇智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2

谕交财政委员会查办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3

批杨西岩呈并转饬财政委员会保管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3

简任吴铁城职务状(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264

给伍朝枢的手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264

对东征联军各将领的训话(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65

与杨大实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66

附:同题异文 266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辟谣文告(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66

给大本营秘书处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74

命大本营军政部犒赏湘军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74

饬派员赴闽犒勉民军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74

特派鲁涤平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75

致谢国光电(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5

给林若时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6

饬广州总商会筹措军饷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7

谕交财政委员会速议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7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8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8

谕交财政委员会查办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9

谕交财政委员会速议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9

谕交财政委员会速议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79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80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议决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80

批刘炎新等呈(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281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致各界国民书(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281

给大本营财政部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282

任命杜起云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283

致臧致平电(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283

致财政委员会函(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3

致何成濬电(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4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发放党证通告(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4

对赵士觐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5

对谭延闿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6

给湘军东征各将士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6

给程潜和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7

给财政委员会的手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7

给范石生的批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8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8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9

谕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90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90

致戴季陶电(一九二四年三月下旬) 291

给各财政征收机关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三月下旬) 291

与黄季陆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三月) 292

对杨希闵刘震寰的训诫(一九二四年三月) 295

复鲍罗廷电(一九二四年四月一日) 295

给李烈钧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一日) 296

给李济深等的电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日) 296

给卢师谛的指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日) 297

批樊钟秀呈(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前) 298

致财政委员会函(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298

给大本营外交部和各军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298

给大本营财政部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29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29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29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0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0

给财政委员会的手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0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1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1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决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2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2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决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3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决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3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军政部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三日) 303

与中央直辖第三师宋副官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四月四日) 304

给樊钟秀的命令二件(一九二四年四月六日前) 304

委任谭延闿职务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前) 305

给东征联军各部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5

命驻闽南各军攻取潮汕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6

给广东省财政厅等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7

附:同题异文 30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8

给蒋尊簋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9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09

附:同题异文 310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10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10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11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速筹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11

饬大本营秘书处函财政委员会照办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11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速办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12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312

给程潜的训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八日) 313

给各军官长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八日) 313

给广州卫戍司令及各军长官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九日) 314

批杨希闵呈(一九二四年四月九日) 314

给范石生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日) 314

给省财政厅等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日) 315

给吴铁城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日) 315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日) 315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五件(一九二四年四月十日) 316

谕交财政委员会照办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日) 317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日) 317

饬大本营参谋处函交财政委员会优办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日) 318

对谭延闿邓士瞻的面谕(一九二四年四月上旬) 318

批广东省善后委员会呈(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319

给樊钟秀等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319

复范石生函(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320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321

批孙镜亚呈(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321

准免任谭平山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322

饬制定战斗奖惩旗帜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3

给大本营财政部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3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3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4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5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5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6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6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26

批沈鸿英捷电(一九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327

附:同题异文 327

为邓苏氏题词(一九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327

给程潜的训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328

给江顺舰等四舰长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32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329

批林森等呈(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329

批林若时呈(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330

给惠州前敌将领的电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330

致财政委员会函(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0

致财政委员会函(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1

给李福林卢师谛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1

给大本营军需处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2

对许崇智的面谕(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3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3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3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5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5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5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决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6

任命李翊东郑校之职务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6

为陈钱氏题词(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6

与日本东方通讯社驻广州记者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337

附:同题异译 337

给各军长官的通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338

给伍汝康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33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3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3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39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40

给叶恭绰杨庶堪的指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40

批叶恭绰杨庶堪呈(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42

给各军长官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342

批万毅函并饬陈友仁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343

任命戴季陶职务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343

与邹鲁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34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4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45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45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46

饬财政委员会转交省财政厅照拨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46

给财政委员会的批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46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47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47

给马超俊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四月下旬) 348

附:同题异文 348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通告第八十九号(一九二四年四月) 349

与邹鲁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四月) 349

批朱和中呈(一九二四年四月) 350

批《民族主义》修改核定本(一九二四年四月) 350

为《民族主义》单行本出版题书名(一九二四年四月) 351

复沈鸿英电(一九二四年五月一日) 351

给周之贞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一日) 351

对粤军代表冯某的训示(一九二四年五月三日) 352

给路孝忱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三日) 352

给谭延闿的手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三日) 353

任命蒋介石职务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五月三日) 353

给驻广州各军官长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四日) 354

给程潜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五日) 354

给周自得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五日) 355

给各财政征收机关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五日) 355

给驻广各军官长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五日) 35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五日) 356

致胡汉民电(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6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59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五月八日) 360

特派廖仲恺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九日) 360

简任何克夫职务状(一九二四年五月九日) 361

委派陈箇民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九日) 361

批胡汉民等呈(一九二四年五月十日) 361

对冯启民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五月上旬) 362

对邹鲁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五月上旬) 362

给杨庶堪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363

给许崇智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363

附:同题异文 364

谕交财政委员会速办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364

谕交财政委员会筹办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364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365

与盘公仪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365

给广东省长和各军总司令的通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366

给东征联军的电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366

给吴铁城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367

给郑洪年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367

特任汪精卫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368

给杨庶堪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368

给孙科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369

谕大本营参谋处转饬各军将领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369

给伍朝枢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370

附:大本营外交部长伍朝枢呈大元帅文 370

为伍梁氏题词(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371

为李吴氏题词(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371

给刘震寰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1

给何克夫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2

饬大本营秘书处转谕李济深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3

着大本营军政部转饬廖行超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3

给李济深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4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三件(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4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5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办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5

谕交财政委员会照办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6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6

谕交财政委员会酌核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377

给何家猷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377

批蒋介石呈(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377

与邵元冲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378

给何成濬的电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37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378

给杨庶堪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379

任命谢无量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379

与美记者诺尔氏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380

给胡汉民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380

着李烈钧转饬黄绍竑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381

批蒋介石呈(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381

致沪杭两地同志函(一九二四年五月中旬) 381

给程潜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中旬) 382

给杨庶堪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3

着大本营参谋处转饬郑润琦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3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5

饬杨庶堪转谕财政委员会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5

给财政委员会的手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5

给财政委员会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6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办令四件(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6

谕交财政委员会迅速拨发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7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办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7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办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8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88

就广东省长人选问题之谈话(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388

关于华人入籍他国问题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389

给叶恭绰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389

批杨庶堪呈(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390

附:同题异文 390

给叶恭绰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390

与邵元冲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391

给大本营军政部等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391

复留沪国会议员电(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392

复宫崎民藏函(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392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93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93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94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94

批交财政委员会公决办法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95

饬陈树人交财政委员会照办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95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95

特任樊钟秀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96

给各军总司令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396

对郭泰祺等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398

给樊钟秀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398

对胡汉民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前) 399

批刘栽甫呈(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前) 399

委任许崇智兼职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400

附:同题异文 400

任命卢兴邦孙本戎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400

应沈卓吾之请求作粤语留声演说二件(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401

与日本某访员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403

给李烈钧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403

谕胡汉民转饬范石生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404

给程潜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404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敬告国民书(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405

给吕苾筹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五月) 406

给林翔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一日) 407

给东征前敌各将领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三日) 407

给大本营军需处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三日) 407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四日) 408

附:同题异文 408

给胡汉民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四日) 409

批财政委员会呈(一九二四年六月五日) 409

批大本营财政部呈(一九二四年六月五日) 409

着大本营秘书处复范石生函(一九二四年六月六日) 410

给陈友仁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六日) 410

批陈兴汉呈(一九二四年六月八日) 411

简任宋渊源职务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九日前) 411

给吴铁城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九日) 411

给程潜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九日) 412

改任李福林职务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九日) 412

给林森等的指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九日) 41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 413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二件(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 413

谕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 414

任命范石生职务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 414

给大本营军政部和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414

给张民达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415

谕杨希闵转饬曾镛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415

委任何应钦职务状(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416

批蒋介石呈(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416

批《总理训词》定稿(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417

为陈黄氏题词(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417

对马超俊的面谕(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417

在黄埔军校开学典礼上的演说要旨(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418

附:同题异文 418

与马湘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419

给林森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419

给黄埔军校正式成立的祝词(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420

委任刘成禺职务状(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420

给各军总司令部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421

给大本营各参议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421

广州革命政府对农民运动宣言(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422

任命胡谦郑洪年兼职令(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425

批许崇智呈(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425

给谭延闿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426

给海军舰队司令部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426

任命胡汉民职务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426

批戴季陶函(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427

批蔡钜猷呈(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427

给各军官长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中旬) 428

给于保申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中旬) 428

批孙科等呈(一九二四年六月中旬) 428

给马超俊的手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中旬) 429

附:同题异文 429

给林若时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前) 429

批林森等呈(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430

给许崇灏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430

核准颁行《农民协会章程》(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31

附:原呈文 431

农民协会章程(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32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3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二件(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4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二件(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4

给廖仲恺程潜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5

谕交财政委员会速拨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5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6

饬孙科转谕财政委员会备案承认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6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照办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7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7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速办令二件(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7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速办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8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核办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48

与邓泽如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前) 449

对张开儒的面谕(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449

附:同题异文 450

谕大本营秘书处交陈兴汉办理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450

准追赠吴斌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450

对陈炯明媾和的意见(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451

给蒋光亮的命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451

批刘汉华呈(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452

简任古应芬职务状二件(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452

给大本营参谋处的谕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453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议拨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453

对广州军警团会操将校之训词(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453

附一:同题异文 454

附二:同题异文 455

为颁授给广州军警团的三面军旗题词(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456

在国民党广州讲习所开学典礼上的训词(一九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456

给杨希闵的指令(一九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459

与胡汉民及鲍罗廷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六月中下旬) 460

致许崇智函(一九二四年六月中下旬) 461

与黄埔军校师生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六月) 461

与蒋介石等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六月) 462

与维经斯基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六月) 462

为黄埔军校题校训(一九二四年六月) 463

为邓铿题墓碣(一九二四年六月) 463

给广东省财政厅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一日) 46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一日) 464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一日) 464

给林若时的指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二日) 465

中国国民党对德发债票案宣言(一九二四年七月三日) 465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三日) 468

附:同题异文 468

给沈鸿英朱培德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三日) 469

给程潜的手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三日) 469

给杨希闵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69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0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0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1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1

谕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2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二件(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2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3

饬胡汉民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3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三件(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4

批于右任函(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5

批马伯麟辞呈(一九二四年七月四日) 475

与杨大实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七月五日) 475

批范石生呈(一九二四年七月五日) 476

与刘成禺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七月七日) 476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之党务宣言(一九二四年七月七日) 478

公布《军队点验条例》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七日) 479

给周之贞的电令(一九九二四年七月七日) 481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八日) 48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八日) 482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八日) 483

给财政委员会的手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八日) 483

饬大本营参谋处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八日) 484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发给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八日) 484

中国国民党对各国退还庚子赔款宣言(一九二四年七月十日) 484

给廖仲恺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上旬) 486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8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87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88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88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89

谕交财政委员会核办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89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89

饬大本营军需处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90

派任胡汉民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90

委派许崇智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91

委派古应芬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91

委派廖仲恺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91

批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呈(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492

附:中央执行委员会呈文 492

给李海云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492

为徐李氏题词(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493

给许崇智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493

中国国民党对《中俄协定》宣言(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493

给广东省财政厅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496

给陈友仁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496

批从化增城两县各公团函(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497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497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49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498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49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499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499

恢复马晓军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500

对陈友仁马超俊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500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等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501

任命蒋介石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501

委派孙镜亚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502

批许崇智呈(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502

谕大本营秘书处复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函(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502

准任免瞿秋白谭平山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503

给各军长官的通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七日前) 503

给黄昌谷等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504

给叶恭绰廖仲恺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504

批何乔如呈并饬程潜查办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505

给财政委员会的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5

给范石生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6

给财政委员会的命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7

谕交财政委员会办理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7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议办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7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议复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8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筹拨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8

饬大本营秘书处交财政委员会指拨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509

委派宋子文等职务令(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509

给李宝祥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中旬) 509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对上海党员之训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510

给吴铁城的谕令(一九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512

附:同题异文 513

对沙面罢工工人代表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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