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刑事诉讼法要论pdf电子书版本下载
- 陈健民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811395495
- 出版时间:2009
- 标注页数:496页
- 文件大小:19MB
- 文件页数:518页
- 主题词:刑事诉讼法-研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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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绪论 3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之意义 3
第一节 刑事诉讼之意义 3
一、广义之刑事诉讼 4
二、狭义之刑事诉讼 5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之意义 5
一、形式意义的刑事诉讼法 6
二、实质意义的刑事诉讼法 6
第三节 刑事诉讼之目的 7
一、学者之见解 7
二、比较法上的观察 9
第四节 刑事诉讼之要件 10
一、概念 10
二、类别 12
三、欠缺刑事诉讼要件之效果 13
第五节 刑事诉讼法之效力 13
一、关于人之效力 14
二、关于事之效力 17
三、关于地之效力 17
四、关于时之效力 19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之基本理论 21
第一节 概说 21
第二节 纠问主义与弹劾主义 22
一、纠问主义 22
二、弹劾主义 23
第三节 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 24
一、起诉法定主义 25
二、起诉便宜主义 26
第四节 职权进行主义与当事人进行主义 27
一、概说 27
二、职权进行主义 28
三、当事人进行主义 29
第五节 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与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30
一、实质真实发现主义 30
二、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31
第六节 当事人对等原则 32
一、当事人对等原则之意义 32
二、当事人对等原则之功能 33
第七节 无罪推定原则 34
一、无罪推定原则之意义 34
二、无罪推定原则之作用 35
第八节 法定证据主义与自由心证主义 36
一、法定证据主义 36
二、自由心证主义 37
第九节 直接审理主义与间接审理主义 38
一、直接审理主义 38
二、间接审理主义 39
第十节 言词审理主义与书面审理主义 39
一、言词审理主义 39
二、书面审理主义 40
第三章“刑事诉讼法”之沿革与发展 42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之演变 42
一、1928年至1966年时期 42
二、1967年至1981年时期 43
三、1982年至2002年时期 43
四、2003年以后时期 45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发展之趋势 47
一、刑事诉讼制度由欧陆法性格,趋向英美法色彩 47
二、检察体制为侦查制度运作之核心 47
三、审判制度应落实公平审判理念 48
四、健全救济制度,真正落实人权保障 49
总论 53
第一章 诉讼主体与诉讼关系人 53
第一节 概说 53
第二节 法院 54
一、法院之沿革与意义 54
二、法院之组织与人员 57
三、法院之审判权与管辖权 60
四、法院职员之回避 71
第三节 当事人 74
一、当事人之概念 74
二、检察官 75
三、自诉人 78
四、被告 80
第四节 诉讼关系人 85
一、辩护人 85
二、辅佐人与代理人 90
第二章 诉讼客体与诉讼行为 92
第一节 诉讼客体—案件 92
一、概说 92
二、案件单一性 93
三、案件同一性 98
第二节 诉讼行为 105
一、概说 105
二、诉讼行为之文书 108
三、诉讼行为之时间 119
四、裁判 128
各论 143
第一篇侦查程序 143
第一章 前言 143
第二章 侦查程序之现况 146
第一节 侦查机关之组织 146
一、司法检察体系之概况 147
二、军事检察机关之概况 156
第二节 侦查机关之职务 159
一、侦查主体 159
二、检察官之职权 162
三、检察官之义务 180
第三节 侦查机关之监督 186
一、内部监督 186
二、外部监督 187
第三章 侦查之绪端 190
第一节 概说 190
一、侦查之意义与种类 190
二、侦查之绪端 191
第二节 告诉 192
一、告诉之意义 192
二、告诉与法益 193
三、告诉与诉讼要件 193
四、告诉之主体 194
五、告诉之程序与期间 196
六、告诉之效力 197
七、告诉之撤回 199
第三节 告发 200
一、告发之意义 200
二、告发之程序 201
三、告发之效力 202
第四节 自首 203
一、自首之意义 203
二、自首之程序 203
三、自首之效力 204
第五节 其他 205
一、请求 205
二、相验 205
三、自诉案件不受理或管辖错误之判决 206
四、“监察院”之移送 206
五、军法机关之移送 206
六、检察官之自动检举 206
第四章 侦查之终结 208
第一节 提起公诉 209
一、意义 209
二、追诉原则 209
三、起诉之范围 210
四、提起公诉之程序 212
五、起诉之效力 213
六、追加起诉 215
七、起诉之撤回 216
八、起诉之驳回 219
第二节 不起诉 219
一、绝对不起诉处分 220
二、相对不起诉处分 223
三、不起诉处分之效力 226
第三节 缓起诉 229
一、缓起诉制度之源起 229
二、缓起诉之要件与效力 230
三、缓起诉之撤销 234
四、缓起诉制度衍生之问题 235
第四节 侦查之停止 237
一、法定停止 238
二、行政签结 239
第五章 侦查程序之检讨 241
第一节 检察官之定位 241
一、身份之争议 242
二、保障之争议 244
第二节 检察一体 246
一、检察一体之意义 246
二、检察一体之学说 247
三、检察一体之内涵 250
四、检察一体之困境 252
第三节 侦查不公开 255
一、侦查不公开之意义 255
二、侦查不公开之学说 256
三、侦查不公开之困境 258
第四节 强制处分权 260
一、强制处分权之原则 260
二、强制处分权归属之争议 263
三、强制处分权之立法趋势 268
第五节 举证责任 270
一、举证责任之意义 271
二、举证责任之分类 273
三、举证责任之范围 275
四、举证责任衍生之问题 278
第二篇审判程序 283
第一章 前言 283
第二章 通常程序 284
第一节 审判之准备 284
第二节 审判之进行 288
第三节 证据调查 292
一、证据概说 292
二、证明与举证责任 300
三、证据调查之目的与意义 305
四、人证之调查 308
五、物证之调查 328
六、勘验与相验 329
七、证据保全 332
第四节 交互诘问 335
一、概说 335
二、交互诘问之意义、目的及功能 337
三、诘问之顺序、范围及方式 339
四、交互诘问之法则 343
第五节 审判之更新与停止 353
一、审判之更新 353
二、审判之停止 354
第六节 判决 356
一、判决之种类 357
二、判决之宣示 364
三、判决后之处分 365
第三章 特别程序 367
第一节 简式审判程序 367
一、概说 367
二、简式审判之要件 368
三、简式审判程序之进行 370
四、简式审判程序之撤销 371
第二节 自诉程序 371
一、概说 371
二、自诉之意义 372
三、提起自诉之主体及限制 373
四、自诉之程序及撤回 377
五、自诉之效力 378
六、自诉之审理及裁判 379
七、自诉之反诉 386
第三节简易程序 388
一、概说 388
二、适用简易程序之要件 389
三、被告愿受科刑之范围或缓刑宣告之表示 391
四、法院之处分 392
第四节 协商程序 393
一、概说 393
二、协商程序之意义 394
三、适用协商程序之要件 396
四、协商程序之进行与裁判 401
第五节 附带民事诉讼 405
一、概说 405
二、附带民事诉讼之当事人 406
三、附带民事诉讼之范围 408
四、附带民事诉讼之程序 409
第三篇救济程序 419
第一章 前言 419
第二章 再议与交付审判 421
第一节 再议 421
一、意义 421
二、要件 422
三、效力 424
第二节 交付审判 426
一、意义 426
二、要件 427
三、效力 427
第三章 上诉 429
第一节 概说 429
第二节 上诉审之构造 429
一、法律审与事实审 429
二、复审、续审及事后审 430
第三节 第二审构造问题 431
一、第二审之构造与目的 431
二、现行刑事第二审之构造 432
第四节 第三审构造问题 433
一、概述 433
二、审理范围 435
第五节 简易判决之上诉 438
一、管辖法院与审理程序 438
二、不得上诉之简易判决 438
第六节 协商判决之上诉 439
一、上诉之理由 440
二、审理之程序 440
三、法院之裁判 441
第七节 附带民事诉讼之上诉 441
一、概说 441
二、附带民事诉讼之上诉范围 442
三、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之裁判 442
第四章 抗告程序 445
第一节 抗告 445
一、抗告之意义 445
二、抗告之主体 446
三、抗告之限制 447
四、抗告之期间 451
五、抗告之程序 452
六、抗告之效力 456
第二节 再抗告 456
一、再抗告之意义 456
二、再抗告之限制 457
三、再抗告之程序 459
第三节 准抗告 459
一、准抗告之意义 459
二、提起准抗告之事由 460
三、准抗告之程序 462
四、准抗告之裁判 462
五、准抗告之效力 463
第五章 再审 465
第一节 概说 465
第二节 声请再审之要件 467
一、为受判决人利益声请再审之要件 467
二、为受判决人不利益声请再审之要件 471
第三节 再审之声请期间、管辖及程序 473
一、再审之声请期间 473
二、再审之管辖法院 474
三、声请再审之程序 476
第四节 再审之审判 478
一、再审声请之审判 478
二、声请再审裁判之效力 480
三、再审案件之审判 482
第六章 非常上诉 485
第一节 非常上诉之意义 485
一、非常上诉系对于已确定判决声明不服之方法 485
二、非常上诉系以判决违背法令为理由,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其诉讼程序之方法 485
三、非常上诉系“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请求“最高法院”救济之方法 486
第二节 非常上诉之目的 487
一、统一法令解释说 487
二、保护被告利益说 487
三、折中说 487
第三节 非常上诉之提起 488
一、提起之主体 488
二、提起之客体 488
第四节 非常上诉之审判 491
一、审理方式 491
二、审判调查之范围 491
第五节 非常上诉之判决 493
一、驳回判决 493
二、撤销判决 493
第六节 非常上诉判决之效力 495
一、对被告之效力 495
二、对原判决之效力 495